2009年10月19日 星期一

駕車肇事,自保為先!

駕車肇事,自保為先!

文 / 葉雪鵬檢察官 【台灣法律網】

最近傳說一則駕駛人遇詐,被迫掏錢了事的騙術新花招。有心人士因此在網路上向網友呼籲,駕駛機動交通工具的人,萬一遇上以這種以訛詐為手段,專事詐騙錢財的歹徒,務必要小心提防,先採取自保措施,千萬不可為歹徒花言巧語所乘,落得被敲詐了鉅額金錢,還得被逼賠上寶貴的時間來與歹徒周旋。

網路上說這是一件真實的事例:有一位林姓小姐,在騎機車途中,路旁突然衝出一個行人,林小姐來不及煞車而撞上那個人,因此發生小小的車禍,被撞的人並沒有大礙,當場表示沒有關係,拍拍屁股就走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