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

現場看屋及確認屋主身分 提防假租屋、真詐財

2008/9/3

最近警方偵破一起「假租屋、真詐財」詐欺案,一名薛姓男子先至房仲業任職,取走客戶資料並偷偷複製房屋鑰匙,之後利用知名租屋網刊登租屋廣告,詐騙數十人、得手租金及押金超過百萬元,被害人在發現後立即報警將其逮捕。

嫌犯刊登租屋廣告內容涵蓋北市大安區、信義區、松山區、萬華區,及北縣中、永和等地區,為取信被害人,事先還會出示私自複製的房屋鑰匙、密碼及房屋所有權狀、土地謄本影本,因為開出的租金較市價便宜許多,許多急著要租屋的人因而上當受騙。

為了怕穿幫,嫌犯都指稱屋子裡目前還有住人,只提供房屋照片讓有意要租的人看。不少被害人繳了租金準備搬往新家,一開門才發現屋裡仍有住人,而且竟然是真的屋主。

為避免掉入租屋詐騙圈套,確定承租之前,一定要親自到現場看屋,請屋主出示房屋所有權狀,在看屋時可詢問管理員或鄰居關於屋主的身分,以及房屋是否已經出租等,多方打聽小心為上,可以降低被騙的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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